<dl id="ysaak"><acronym id="ysaak"></acronym></dl>
  • <button id="ysaak"><input id="ysaak"></input></button>
  • <rt id="ysaak"></rt>
    • 企業管理
    企業重組上市IPO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2009年2月25日,中國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制造商、進口商、零售商、售后服務商 和回收公司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應負的責任。

    根據條例,從2011年1月1日起,制造商和進口商應遵守電器電子產品污染控制管理措施的要求,產品應采用無毒或低毒的材料。產品和/或客戶手冊中應注明有害物質的含量,以及相關的回收標志。不標注這些信息的制造商和進口商將被處以人民幣50,000元的罰款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RICHFUL瑞豐
    客戶咨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京ICP備11008931號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