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最近頒布了有關熱水袋和可攜式兒童折疊床的最新法規和安全標準:
1.《2008行業操作法規(消費品安全標準)(熱水袋)》,以及
2.2008年第4號消費者保護通告,《消費品安全標準:可攜式兒童折疊床》
熱水袋:
這項法規的目的是制定熱水袋安全標準,減少因熱水袋爆裂或滲漏導致的死亡和傷害(尤其是對老年人)。該法規引用了英國標準BS 1970:2006的一些要求作為強制性規定,主要針對產品的物理特性(如材料厚度)、強度和防滲漏性能,以及使用標簽等。該法規適用于2008年6月1日起澳大利亞生產或進口的所有熱水袋。
可攜式兒童折疊床:
該法規采用了澳大利亞標準AS/NZS 2195:1999《折疊床-安全要求》(頒布于1999年11月5日)的內容,并做了部分更改。為給供應商留出合理的過渡期,確保所有庫存商品符合新的安全標準,該法規于2009年3月1日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