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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業管理
    企業重組上市IPO

    市場營銷組合概述

      所謂市場營銷組合是指企業開展營銷活動所應用的各種可控因素的組合。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根據需求中心論的營銷觀念,麥卡錫教授把企業開展營銷活動的可控因素歸納為四類,即產品、價格、銷售渠道和促銷,因此,提出了市場營銷的4'組合。到八十年代,隨著大市場營銷觀念的提出,人們又提出了應把政治力量(political power)和公共關系(public relation)也做為企業開展營銷活動的可控因素加以運用,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國際市場營銷環境,因此,就形成了市場營銷的6'P組合。

      到九十年代,又有烽火人認為,包括產品、價格、銷售渠道、促銷、政治力量和公共關系的6'P組合是戰術性組合,企業要有效地開展營銷活動,首先要有為人們(people)服務的正確的指導思想,又要有正確的戰略性營銷組合(市場調研probing、市場細分partitioning、市場擇優prioritizing、市場定位positioning)的指導。

      這戰略的4'P營銷組合與正確的指導思想(people)和戰術性的6'P組合就形成了市場營銷的11'P組合

      市場營銷組合指的是企業在選定的目標市場上,綜合考慮環境、能力、競爭狀況對企業自身可以控制的因素,加以最佳組合和運用,以完成企業的目的與任務。

      市場營銷組合是企業市場營銷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將企業可控的基本營銷措施組成一個整體性活動。市場營銷的主要目的是滿足消費者的需要,而消費者的需要很多,要滿足消費者需要所應采取的措施也很多。因此,企業在開展市場營銷活動時,就必須把握住那些基本性措施,合理組合,并充分發揮整體優勢和效果。

      市場營銷組合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尼爾·鮑頓(N. H. Bor den)于1964年最早采用的,并確定了營銷組合的12 個要素。隨后,理查德·克萊維持教授把營銷組合要素歸納為產品、訂價、渠道、促銷。

      市場營銷組合是制定企業營銷戰略的基礎,做好市場營銷組合工作可以保證企業從整體上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市場營銷組合是企業對付競爭者強有力的手段,是合理分配企業營銷預算費用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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