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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節能環保產業一瞥

    德國在節能環保領域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其節能環保理念深入人心,政策面面俱到,措施滲透到生產、生活各個環節:從節能、提高能效到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從環保汽車到節能建筑,從工藝流程到生活細節,樣樣都離不開節能環保。時至今日,節能環保產業業已成為德國又一大支柱產業,為德國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德國節能環保產業總體情況

    為使經濟發展維系在一個更加高效、清潔的能源系統上,為達到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雙重目的,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增強產業競爭力,德國在節能環保領域推出多項法律法規,采取多種措施,既突出重點,又齊頭并進。其節能環保重點領域包括:

    (一)開發利用可再生資源

    德國不僅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確保能源安全、能源多元化供應和替代能源的重要戰略選擇,而且也視之為減少碳排放和節約化石類燃料引起的環境問題的重要措施。聯邦政府的財政部、環保部及其下屬的經濟出口促進局、再生材料局、農業部、外交部及各聯邦州有關部門,還有受政府和企業資助的民間機構和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形成了節能環保網絡系統,他們從法律法規建設、新技術開發應用、財稅支持等各方面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提供支持和保障。2008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生產總量在全部能源消費總量的占比9.5%;其中,來源于水電、風電、生物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比率分別占0.9%、1.6%、6.6%、0.4%。這一占比是1998年的3倍多,已相當于2020年目標的一半多。可再生能源在電力消費、最終熱能、最終燃料消費中占比情況類似,都是2008年比率相比1998年有大幅提升。

        可再生能源成為德國一項非常重要的經濟因素,該行業2008年所獲得的營業額約290億歐元,從業人數達28萬,預計未來幾年內還會大幅增長。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占總電耗比例上升至15.1%,占末端能耗比例達9.5%,在電、熱和燃料領域減排二氧化碳1.1億噸。根據德國宇航中心(DLR)研究報告,至2030年德國可再生能源占發電量的比例可達45%,至2050年將上升至77%;至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初級能源比例約50%;通過提高能效,至2050年可減少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1990年為基礎)。德國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水利發電等開發利用方面居世界領先水平。

    1. 太陽能

    德國位居高緯度,日照時間不長,太陽能資源并不豐富,但卻是太陽能應用的先驅。德國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則從1990年的2兆瓦增加到2000年的100兆瓦,2008到達5311兆瓦。

    根據德國《可再生能源法》,政府對每度太陽能發電補貼0.4歐元。目前,太陽能發電量占德國總發電量的0.5%。

    據歐洲光伏太陽能行業協會(EPIA)數據,2008年德國光伏太陽能新裝機容量1500兆瓦,全球范圍內僅次于西班牙(2511兆瓦),遠高于位居第三的美國(342兆瓦),占當年全球光伏太陽能裝機總容量的27.4%。德國光伏產業和光伏技術的優勢競爭力還體現在單個企業的市場份額和國際化發展上。比如,德國SMA太陽能公司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逆變器生產商;公司逆變器全球市場份額達到40%;年銷售收入約12億美元。

    德六大經濟研究所之一的萊茵-威斯特法倫經濟研究所(RWI)的研究報告指出,2008年德光伏產業共有48000名員工,銷售總額為95億歐元。為促進本國光伏產業發展,德政府多年來向光伏產業和太陽能用戶提供了巨額補貼:一是德光伏產業每個就業崗位平均得到17.7萬歐元補貼,是以前德對煤礦業補貼的2倍;二是在2000年至2013年期間,德政府已經并將繼續為太陽能用戶提供總計超過770億歐元的補貼。 

    德國幾乎囊括全球三分之一太陽能設備市場(05年和06年甚至占到一半)。德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太陽能上網電價法的國家,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電價補貼政策極大地推動了德國太陽能發電技術的發展,也造就了上下游完整的太陽能產業鏈,擁有著世界上最先進的太陽能技術和研發團隊。目前德國是世界上太陽能發電技術和成品輸出最多的國家,2008年德太陽能設備出口總額達20.5億歐元。2009年德國光伏設備發電新裝機容量3000兆瓦,總運行量達到9000兆瓦。大約100家太陽能企業當年獲得的營業額約90億歐元,創造就業崗位約6萬個。

    德國Q-Cell公司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太陽能電池生產商,電池產量多年來居全球首位。德國弗勞恩霍夫研究所和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并列為兩大科研機構,其在太陽能領域研究居于世界領先地位,尤其是其所屬的硅原料光伏中心和材料研究所承擔了德國政府推行并直接予以財政支持的“太陽谷”計劃,系各大太陽能公司的合作和交流平臺。德國光伏業大鱷“Solarworld”公司2009年營業額高達10.1億歐元,超過其早前預期的10億歐元。該公司08年創造的營業額為9.003億歐元。

    2009年8月20日德國最大的太陽能發電場當日舉行了投產儀式,開始部分并網發電。該電場位于勃蘭登堡州,面積相當于210個足球場。70萬塊光伏板已于11月全部安裝完畢,機組功率達到53兆瓦,可滿足15000戶或50000個居民用電。

        

    2. 風能

    根據德國環境部數據 1990年年末已安裝風電裝機容量為56兆瓦,到2000年末增加到6112兆瓦,截至2008年末達到了23895兆瓦。據《全球風能協會》所發布《全球風能報告2008》,到2008年底,全球總計風電裝機容量120798 兆瓦,德國為23903兆瓦,占19.8%,居全球第二位,稍低于美國(占20.8%);在2008年新裝容量中,德國以1665兆瓦位居第四,占6.2%;排在美國、中國、印度之后。

    3. 地熱能

    地熱能是一種很有發展前途的清潔能源,它的特點是蘊藏量大,幾乎取之不盡。德國在利用地熱能進行發電和供暖方面自2004年之后,實現從無到有、迅速發展的飛躍。他們研制和開發的新技術熱-干燥-巖石法(Hot-Dry-Rock-Verfahren,簡稱HDR-方法)尤其引人注目。該方法是用高壓泵將冷水注入地層深5000米的井內,利用深層巖體的熱度將水加熱,再從地下抽出水溫為攝氏120度-200度的熱水,除去雜質后,用于發電和家庭取暖。

    2008年德國地熱創造的營業額達11億歐元,利用地熱產熱2516吉瓦時,發電18吉瓦時。當年地熱占由可再生能源獲得的初級能源的1%。

    為促進地熱資源開發,降低開發商鉆探風險,德國環保部、復興信貸銀行和慕尼黑再保險公司聯合6000萬歐元,為深層地熱鉆探提供保險和擔保。

    4. 生物質能

    生物質能源主要包括能源植物,如木材、稻草麥秸、棉花秸稈、垃圾、家禽糞便和工業油脂、廢棄物、沼氣,生物質氣化等。到2005年底,德國沼氣發電設備為4000臺,設備功率為800兆瓦;固體生物質熱電設備100多臺,設備功率為700兆瓦。德國生物能源利用技術只是生物質能利用項目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樣重要的是生物質的砍伐、加工、收集、運輸、儲存經驗以及生物質濃縮和加工技術。德國一系列的生物質能利用項目顯示了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和技術。生物質發電占德國再生能源發電市場份額逐年增長,2010年其市場份額將從2004年的1.6%升至4%,2020年和2030年將分別達到10%和18%。

    5. 水電

    至2006年底,德國共建有約7300座小水電站(﹤1000KW=1MW),發電量占總水電的8-10%;其余來自354座大中型水電站。德國水電總裝機容量為4720兆瓦,2007年水力發電207億度,占德國總發電量的3.4%,占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23.6%,實現二氧化碳減排2260萬噸。

    (二)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德國通過立法、政策推動、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規模經營等方式,推動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得以成功構建現代化循環經濟體系,有效地保護了各類資源、氣候、土地、水源和民眾健康。目前,在德國循環經濟領域從業人數達到25萬,總產值達500億歐元以上。循環經濟為德國經濟所作的貢獻表現在,德國是全球再生資源利用率最高的國家,由此節約了大量的原材料和能源。德國的居民生活垃圾和企業生產垃圾的利用率分別達到57%和58%,有些垃圾的回收率甚至更高,如建筑垃圾為86%,包裝垃圾約80%,舊電池為82%,舊紙張約80%,廢鐵回收為93%,年再生鋁占鋁總產量的53%。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不僅節約了資源,而且由于生產流程的減少,使生產過程的能耗和污染排放大大降低,達到節能和環保雙贏的目的。

    (二) 建筑行業節能減排

    德國對建筑行業的節能非常重視。

    一是通過立法提高標準。德國對新建建筑制定了嚴格的使用能源最高限額(消耗一次性能源每平方米為70KWH/a),外墻散熱每平方米不得超過0.35W),對保溫材料和保溫層厚度也制定了嚴格的標準。在德國,建筑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必須出具一份“能耗證明”,告訴消費者該住宅的年能耗量,包括供暖、通風和熱水供應等。

    二是通過技術開發與創新實現節能減排。通過材料革新、采用高效通風設備和照明節能等措施,使其在使用壽命期限內的采暖能耗降至15KWH/m2a。

    三是通過資金補助和低息貸款促進現有建筑物的節能改造。德國政府拿出巨額資金用于補貼老式建筑物改造,對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以能耗降低的多寡提供不同量的低息貸款,以期實現家庭二氧化碳零排放目標。

    經濟危機爆發后,德國政府分別于08年11月5日和09年1月13日出臺了兩個經濟振興方案,規模分別為300億和500億歐元。其中在復興銀行項下,增加資金30億歐元,加大對相對落后的地區的基建投資;為提高能效,減少廢氣排放,投資約30億歐元進行建筑節能改造。該項將于2009-2011年間實施。

    (三) 汽車節能和環保

    德國是個汽車制造和使用大國,豪華型大批量汽車使用量頗大。為鼓勵民眾使用小排量環保汽車,德國出臺了不少鼓勵節約燃油政策。德國車輛燃油價格包含三種稅:油稅、增值稅和環保稅,其中環保稅為2000年新增稅種,而后逐步提高。車輛購置稅視排氣量大小定稅,排氣量越大繳稅越多,藉此鼓勵民眾使用小批量汽車。

    世界知名品牌汽車奔馳、寶馬、大眾、保時捷等都是德國制造。德國政府和各大汽車生產商都對開放節能環保汽車極為重視,不惜斥巨資用于混合動力、電動車研發,其技術位居世界先

    進水平。德國政府去年批準了由德經濟部、交通部和環境部聯合制定的“電動汽車國家發展計劃”,目標是至2020年使德電動汽車保有量達100萬輛。該計劃確定了今后10年將采取促進電動汽車發展的措施,重點促進電池作為電動汽車核心技術的研發,以生產節能、安全和可靠的電動汽車。聯邦政府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加大對電動汽車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包括建立電動汽車專用車道、停車位等,以鼓勵民眾購買電動汽車。德政府還將適時研究是否對第一批電動汽車消費者提供購車補貼。德政府已在第二套經濟刺激計劃中撥款5億歐元,用于促進電動汽車的研發及其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德國前經濟部長古滕貝格表示,德汽車生產商計劃于2011年向市場推出第一批電動汽車。從2011年或2012年起,德政府可能會對首批銷售的10萬輛電動汽車提供資金支持。

    今年年初德國環境部決定將投入900萬歐元支持戴姆勒公司電動運輸車輛研發及測試項目。根據項目計劃,從明年起將有50輛電動運輸車在柏林日常交通環境下進行測試,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發電。德國定于今年5月3日召開汽車、能源和電子工業峰會,共同制定替代發動機研發戰略。在總理府召開的預備會上,德汽車工業協會(VDA)主席維斯曼向政府建議,給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提供每輛5000歐元的國家補貼,以鼓勵居民購買低排放的電動或混合動力汽車。

    此外,德國部分城市(如柏林、漢諾威和科隆)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設立環保區域,這些區域限制高排放量汽車駛入,從而減少空氣中廢氣污染。

    為應對金融經濟危機,鼓勵汽車消費,德在今年初出臺的第二輪經濟刺激方案中制定了以舊換新購車獎勵政策,斥資50億歐元對報廢9年以上舊車(車主至少擁有該車1年以上)并購買符合歐4排放標準的新車提供一次性2500歐元的補貼,所涉車輛達200萬輛。由于鼓勵購買環保車型,去年第一季度德國新注冊轎車的平均排放量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1克 /公里,為156克/公里,顯示該政策的實施效果與政府的減排目標一致。

    二、德國節能環保主要手段和措施

    (一) 完善法律法規建設

    圍繞節能環保核心議題,德國轉換實施歐盟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不斷建立健全了諸多法律規定和條例,有的法規甚至成為歐盟立法參照足本。與節能環保相關的最重要法律首推《可再生能源法》,其次還有《建筑節能法》、《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法》等等不勝枚舉。

    德國《可再生能源法》(EEG)最早于2000年4月出臺,其前身是1991年生效的《強制輸電法案》(StrEG)。EEG是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強節能環保的綱領性法規,后隨時間推移和形勢變化多次修改補充。2009年新EEG設定,2020年德國可再生能源在電力消費中的占比目標為30%。德國《可再生能源法》的基本政策方針是可再生能源優先以固定費率入網,即電網運營商必須以法律規定的固定費率,收購可再生能源供應商的電力。同時,供電商再根據全部入網的可再生能源、傳統能源成本狀況,厘定電價。這樣,盡管可再生能源目前成本還高于傳統能源,但EEG為可再生能源提供和傳統能源同樣的機會;再加上可再生能源還有其他方面優惠,其發展風險得以大大降低。

    2009年EEG所修訂重要內容包括:1.以提升價格為主,調整可再生能源補貼性價格標準。如將最低檔可再生能源入網價格由每千瓦時7.87歐分提高到9.30歐分,其他重要調整包括,陸地風電價從每千瓦時8.03歐分上調至9.2歐分,海洋風電價從每千瓦時8.92歐分上調至13至15歐分,以后每年調低5%;光伏(PV)能電價調降至33~43歐分,2010年下降8%至10%,以后每年降低9%。2.調低對新項目入網價格每年遞減速度。新項目入網價格之所以每年遞減,其原因是隨著生產量增加、技術進步和學習效應取得,可再生能源供應成本會下降。2009年,德國將大部分新項目價格入網每年遞減的速度由原來每年規定的2%降低為1%(做出特別規定的除外)。3.對供電質量和技術要求規定獎懲機制。

    2010年3月3日,德國聯邦內閣批準了對德“可再生能源法”修改草案稱,鑒于目前光伏設備價格下降近40%,今后的太陽能發電補貼應與市場發展形勢相適應,故對安裝在屋頂太陽能設備的上網電價下調16%;對空地部分的上網電價下調11%;對其他的下調15%。該規定將提交德聯邦議會通過后從2010年7月1日其生效(此前已安裝并網的不在此列,仍按原規定執行)。此外,今后對于利用光伏設備發電自用的(即自家利用而不外輸),政府將加大補貼,每度電補貼從3歐分上調至8歐分(按電表計數實行補貼),旨在鼓勵民眾更加積極參與氣候保護行動。

    除《可再生能源法》之外,德國主要促進和規范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聯邦法規包括:(1)《生物質發電條例(BiomasseV)》,2001年6月生效,2005年8月修訂。(2)《能源投資補貼清單2009》,該法規于每年初修訂,用于說明在政府“能源投資補貼(EIA)”安排下,每年可獲補貼的投資項目清單及其補貼金額。(3)《能源供應電網接入法(StromNZV)》、《能源行業法(EnWG)》,都是2005年7月頒布,2008年10月修訂,前者規范供電市場參與者行為,后者為促進可再生能源接入電網做出相關補充規定。(4)《促進可再生能源生產令(SDE)》(2008年4月生效,2009年3月修訂),《可再生能源分類規則2009(RAC 2009)》(2009年3月生效)。前者規定規范聯邦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生產的補貼行動;后者提供可再生能源產品分類信息,并規范依SDE法開展政府補貼時,金額計算方法。(5)《能源補貼分配總規則no.1313/2007》(2008年1月生效),該法規相關條款規定對可再生能源領域投資和科研項目予以資助,以促進技術提升;《太陽能電池政府補貼規則 no.2009:689》(2008年7月生效),規定在太陽能光伏系統投資將部分獲得政府補貼。

    另外,德國所有和能源使用相關的法律法規,在近年的立法或修訂中,都設立相關優惠和促進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條款。比如,德國早在1999年4月1日開始征收生態稅;稅費標準在2002年曾經調整;征收對象是汽油、柴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產品;這實際也有利于提升可再生能源產品競爭力。再如,德國近年修訂和推出《建筑節能法(EnEG)》、《德國可再生能源取暖法》等,都有優惠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條款。

    (二) 全力培育環保產業

    德國政府在節能、減排和環保方面傾注巨大熱情,不僅是由于德國是一個化石類能源相對貧乏的國家,更是由于德國政府、企業看到了環保產業所具備的巨大經濟潛力,包括擴大出口和創造就業機會等,德國從戰略高度來培育環保產業。

    根據德國聯邦環保部信息,僅可再生能源行業創造的就業崗位2004年為16萬個,到2006年達到23.5萬個,08年上升至28萬個,預計到2020年可攀升至31萬或35萬。根據德國著名的咨詢公司羅蘭貝格的研究報告,到2030年德環保產業產值將達到1萬億歐元,屆時將超過機械、汽車等行業成為德國第一大產業。目前德國節能環保產業帶動了對工程師、項目開發人員、工人等需求,每年可新創造就業崗位1.5萬個。羅氏預測,只需到2020年德環保產業就業人數將超過35萬,趕超汽車、機械等行業成為德第一大就業源。節能環保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就業發動機”作用日漸突出。

    為了將節能環保產業的巨大經濟和就業潛力變成現實,德國政府不斷推陳出新制定培育政策,而且斥巨資予以財政支持,刺激企業致力于開發新技術,發展新產業。在這一戰略指導下,德國節能、環保、減排等措施滲透到生產、生活各個領域,從提高能效到更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從開發環保汽車到倡導建筑節能減排,從生產流程到生活細節,節能環保如影隨形。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德國出臺了一系列激勵政策措施。如任何可再生能源項目都可以得到政府資金補貼。小型的太陽能設備,政府給予一定數量的財政補貼,對于大的項目,政府提供優惠貸款,甚至將貸款額的一部分作為補貼,開發商無需返還。對于家用太陽能系統可獲得一次性補貼。比如:2006年至2009年,德聯邦政府批準提供1.2億歐元用于風能項目研究,約150個項目從中受惠。其中包括北海離岸風力園項目、弗勞恩霍夫風能研究和能源系統技術項目(FhG-IWES)等。北海海上風力園安裝風力發電機12座,投資1000億,可創造3萬個就業崗位,可供5萬戶家庭用電,政府僅為研究一項提供的財政支持就達5000萬歐元。Juelich太陽能塔2009年建成投產,塔高50米,安裝反射鏡2500面,每年可發電1000MW。建設過程中政府資助金額高度2500萬歐元。

    三、德國節能環保領域同我合作情況

    溫總理去年初訪德時在中國國家發改委與德國經濟部聯合舉辦的第五屆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上發表講話指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制定了應對氣候保護的國家方案,中德兩國已經在廢棄物處理、節能技術和可再生能源領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在該論壇期間,還召開了中德環保技術和循環經濟分組會議,雙方簽署了“中德環保技術和循環經濟工作組第一次會議紀要”。在論壇上,中國節能投資公司與德國有關企業簽署了聯合開發建設光伏電站、發展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合作的協議,盈創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簽署了從德國引進瓶級再生聚酯切片生產線及成套設備的協議等,項目直接總金額近2億歐元。

    去年年末,商務部陳德銘部長在會見到訪的剛上任不久的德國聯邦經濟部部長布呂德勒時,從三方面提出了深化中德經貿合作的建議,其中第一條就是:加強雙方在節能環保領域的經貿合作,在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等新興產業發掘合作潛力。

    09年12月17日,德聯邦經合部分管司長基切爾特致電我駐德使館經商處欽宏亮公參表示,該部向聯邦議院提出的關于向中國提供2000萬歐元援助資金用于氣候保護的申請已于16日獲聯邦預算委員會批準,并得到該委員會所有黨派的一致支持。這2000萬歐元來自于該部“氣候與環境保護倡議”專項資金。

    從以上信息可以看出,中德在節能環保領域合作受到兩國政府的高度重視,并深入落到實處。中德兩國已建立環保戰略伙伴關系,兩國環保合作領域和合作方式不斷得到拓展與深化,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礎。合作的重點領域有可再生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政策和可再生能源開發;水資源保護、污水和垃圾處理;建筑節能;有效領域能源的環保技術;化學品環境管理等。雙邊合作主要在四個層面展開:首先,兩國政府有關部門在環保、節能的公共管理方面進行合作;其次,在兩國政府主導下,有關環保、節能企業和科研單位開展合作;第三,企業之間開展互惠互利的技術和經貿合作;第四,利用德國政府發展援助資金的環保節能項目合作(如2005年德國向中國承諾提供6800萬歐元發展援助,其中一半用于環保項目)。

    我國幅員遼闊,擁有資源優勢、市場優勢,而德國長于先進技術和經驗,中德兩國合作前景廣、潛力大。德國可再生能源行業青睞中國市場。位于德國奧德河畔法蘭克福的太陽能企業Odersun公司去年11月2日宣布,和中國安泰科技公司(AT&M)合作在北京設廠生產太陽能電池和模塊。Odersun公司看好中國太陽能市場潛力,希望加強同安泰公司的合作,利用自身開發的薄膜技術生產活動式、無硅太陽能產品,該廠將在2010年開始興建。德國風能設備制造商Nordex公司不久前宣布獲得寧夏電力投資公司33兆瓦風能設備訂單,即22套1.5兆瓦級大型風力發電機,將用于寧夏太陽山和紅寺堡兩座風力園,預計年內可投入發電。Nordex共計已向寧夏電力供應了120兆瓦風能設備,這些設備在Nordex位于銀川和東營的兩家工廠進行生產。中德合作在云南麗江建有光伏太陽能電站,在貴州投資建設有生物柴油基地,德國還向中國推廣二氧化碳減排技術,并和中國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生產、科技水平的提高,中德在節能環保領域的矛盾與沖突也隨之顯現。德國新一屆政府宣布停止對華發展援助,雙方在環保方面的合作勢必大受影響。中國生產的節能環保產品和可再生能源生產設備進入德國市場,因價格等因素使得德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太陽能市場和重要的太陽能設備生產商面臨來自中國的競爭。如保定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其產品質量可和德國的媲美,但價格要比德國的低出10%到15%。面對來自中國的競爭,德國太陽能生產商Conergy公司欲聯合其他同行向德國政府和歐委會申請對中國產太陽能電池板進行反傾銷調查,銷售收入在德國太陽能公司中排名第二的Conergy公司敦促歐盟調查中國太陽能公司的定價機制。德國有的政客也叫囂要采取貿易保護措施限制中國太陽能電池板進口。這些合作過程中出現的不和諧因素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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