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受規管牌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發牌及注冊事宜之規定,任何人士進行受規管活動必須向香港證監會申領牌照。獲發牌照的團體或個人即為“香港證監會持牌人”。
受規管活動有以下9類牌照:
第一類:證券交易
第二類:期貨合約交易
第三類:杠桿式外匯交易
第四類:就證券提供意見
第五類: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第六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第七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第八類: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第九類:提供資產管理
已有現成香港公司提供以下全套資料:
1:注冊證書(CR)
2:有效商業登記證(BR)
3:注冊法團文件(NC1)
4:最新周年申報表(如有)
5:股東表,及股東董事變更文件(如有)
6:股東/董事身份證件影印件
7:專業持牌人士(必須,沒有的話我們可以提供,但需要客戶支付其相應薪金)
還沒有注冊香港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起擬的公司中英文名稱(中文可選擇)
2:股東/董事身份證件影印件,股份/職務分配
3:注冊地址
4:專業持牌人士(必須,沒有的話我們可以提供,但需要客戶支付其相應薪金)
提示:資料由客戶提供并且須保證其真實有效性,否則由其,及必須配合我們工作人員簽署有關文件,其余工作由我們負責協助處理.
相關摘要:距滬港通正式推出還有不到4個月時間,不少持有兩地牌照的券商已經開始摩拳擦掌,而僅持有內地牌照的券商也絲毫沒有松懈。同時,市場消息傳出另有多家香港券商都收到了相關的收購洽談計劃。對此,業內人士分析,接下來香港將掀起一股本地券商被收購的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