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id="ysaak"><acronym id="ysaak"></acronym></dl>
  • <button id="ysaak"><input id="ysaak"></input></button>
  • <rt id="ysaak"></rt>
    • 外貿百科
    企業重組上市IPO

    海關報關的四個環節

    海關報關的四個環節:申報、查驗、征稅、放行

    一、申報

    1、申報資格:必須是經海關審核注冊的專業報關公司、代理報關企業和自理報關及其報關員。

    2、申報時間

    進出口貨物:運輸工具申報進出境之日14日內,逾期申報征收滯報金。滯報金日征收金額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萬分之五。

    出口貨物:裝貨的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

    3、申報地點:進出境地、轉關地、指定地點

    4、申報單證:

    基本單證:

    商業發票

    裝箱單

    提單、運單、包裹單

    出口收匯核銷單

    減免稅證明書

    特殊單證:

    配額許可證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

    機電產品進口證明

    商檢、動植檢、藥檢等檢驗報告書

    預備單證:

    貿易合同、原產地證、產地證(C/O)、普惠證(F/A、)、授權書

    二、查驗

    1、查驗的概念:海關查驗是指海關接受報關員的申報后,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對和檢查,以確定貨物的性質,原產地、貨物狀況、數量和價格是否與報關單所列一致。

    2、查驗的目的:

    A、核實單貨是否一致。

    B、發現無證進出問題和走私、違規、逃漏稅等問題。

    C、保證關稅的依率征收。

    3、查驗地點:口岸碼頭、車站、機場、郵局、或其他海關監管場場所。

    4、查驗方法:徹底檢查、抽查、外形查驗

    三、征稅

    1、進口無稅價格=(離岸價FOB+運費+保險+雜費)/1—保險費率

    2、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四、放行:放行是海關監管現場作業的最后環節。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RICHFUL瑞豐
    客戶咨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京ICP備11008931號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