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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貿百科
    企業重組上市IPO

    搭建離岸投資的幾種架構模式

    中國企業在實施海外市場和投資多元化發展戰略過程中,有效利用離岸架構,可以將投資風險最大限度地通過系統化方法規避及分散,以最終實現企業的多元化發展戰略。于高凈值人士而言,有效利用離岸架構,不僅可實現個人財富的保值增值,還能為財富增加風險隔離措施,確保財富的安全。

    下面就介紹常用的幾種架構搭建:

    典型架構一:隱蔽投資者信息,規避政策壁壘

    基于政治、輿論等非商業因素的考量,投資者有時不便于將自己的信息對外公布,離岸架構能夠有效地規避各種壁壘,將風險降到最低,并實現投資目的。

    案例:中國國內兩家公司A、B欲在美國投資,但因其主營業務涉及敏感事項,美國政府設定了嚴格的審查標準,在投資過程中遭受政策阻擾。之后,A、B各以50%的股份合資在BVI群島設立了一間離岸公司C,并以C為投資主體在香港融資,從而順利進入美國市場,投資成功。

    典型架構二:分散投資的商業風險

    基于規避和分散風險的目的,投資者有時需要將不同的投資項目分別配備離岸平臺,從而避免暴露整個投資過程中的投資結構。

    案例:甲、乙、丙是三位國內高凈值人士,欲共同投資設立一家香港公司,來投資海外的三個項目,三位投資者最初設想的投資結構見下圖。

    甲、乙、丙三人的海外投資結構需要合理優化,借助離岸平臺的優化結果見下圖。首先,由甲、乙、丙三人各自持有一間BVI公司,分別為A、B、C,從而確保投資者信息的不透明性,三人的信息將完全被保密,保證原始投資信息的安全,并且將原本屬于甲、乙、丙三人的共同投資行為從投資人信息上進行分離和隱藏,獲得投資者非關聯化的效果。其次,A、B、C三間BVI公司共同持有一間BVI公司D,D公司投資海外項目一;A、B、C三間BVI公司共同持有一間BVI公司E,E公司投資海外項目二;A、B、C三間BVI公司共同持有一間BVI公司F,F公司投資海外項目三。由于D、E、F都是BVI公司,依然利用其不透明性保證了投資方的信息安全。最后,用D、E、F三間BVI公司分別持有三個海外項目,達到了風險分散的目的。

    典型架構三:規避稅法風險,節約稅務成本

    控制和節約稅務成本是離岸架構的重要功能。除適用于長期投資與經營的雙層愛爾蘭架構外,離岸架構也可以適用到一些中期以及短期的投資項目上。

    案例:中國集團企業A欲投資東南亞甲國,目的在于獲取當地廉價的勞動力和利用先進技術開發當地原材料,最初的投資結構見下圖。其直接投資結構過于簡單,對投資者的信息沒有任何保護。

    利用離岸架構對中國企業A投資甲國的實施方案優化結果見下圖。首先,中國企業A在香港設立投資平臺HK公司,并將資金注入HK公司。其次,HK公司在BVI設立BVI信托公司,并把資金置入BVI公司的信托計劃中,信托受益人設定為HK公司,受托人設定為BVI公司。最后,BVI公司運用信托計劃中的資金在甲國設立B公司,承擔目標原材料的生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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