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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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是國際結算業務常見的結算方式之一,不僅可用于國際貿易中的貸款收付,也可用于其他款項及費用的收付。對于托收業務,我行作如下的介紹:
光票托收業務的服務
光票托收一般有獨立支票托收、立即貸記服務和最終貸記服務三種方式存在。
獨立支票托收
對于支票金額過大和隱藏著較高風險的支票,我行一般采用獨立支票托收方式處理,在正式收到付款銀行的票款后才貸記客戶的帳戶。
立即貸記
此服務一般針對對美國境內年銀行收款的美元支票及旅行支票的托收。
對于選擇此項服務的票據,我行要求客戶將收回的款項存足一個月后方能支取,防止退票。
最終貸記
本產品是光票托收的一種特殊方式,我們將符合要求的票據寄給與我們有協議的國外代理行,由其在協議規定期限內貸記我行帳戶或通知退票。
這個業務有以下的條件:
所有在美國境內(除關島、薩摩亞,馬里亞納群島)付款的美元支票,每張支票的金額不能超過75萬美元。
正本(不接受影印本)美元支票,必須完整(沒有破爛)及支票不能過期。
對于支票金額過大或隱藏著較高風險的美元支票,我行建議使用獨立支票托收方式處理,我們會在正式收到付款銀行的票款后才進行貸記客戶帳戶。遠期支票,以前曾作過托收或普遍返回的支票,及美國政府國庫支票均不適用于此項服務 。
出口跟單托收
出口代收業務指出口商發貨后,將單據交到我行,委托我行向國外進口商代為收取貨款的業務。如果客戶指定的國外代收行與我行無代理關系,或客戶未指定代收行,銀行有權代客戶選擇國外代理行。
(1)跟單托收分為付款托收(D/P)和承兌托收(D/A)。托收不同于信用證業務,他是建立于商業信用上的業務,銀行只是提供一些相應的審單、寄單的服務。一般情況下,只做收妥付匯的業務。
(2)跟單托收下的付議和貼現:當客戶提出做此業務時,銀行必須對客戶有個授信額度,此額度與貸款額度的申請是一樣的,具體過程如下:
如果銀行經過審批同意放款給出口商,則把款項貸記客戶帳號并扣除一些相應的費用。
進口代收
進口代收業務指我行收到國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單據后,向國內進口客戶提示,并要求其付款或承兌贖單的業務。
即期結售匯交易
產品簡介
結匯:指外匯指定銀行按規定的匯率買入公司或個人的外匯,并支付相應人民幣的業務。
結匯使用的匯率:現匯結匯使用匯買價,現鈔結匯使用鈔買價。
售匯:指外匯指定銀行按規定的匯率賣給公司或個人外匯并收其相應的人民幣的外匯業務。
售匯使用的匯率:售匯使用匯賣價。
服務功能
根據外匯管理政策規定及客戶需求,將其外匯換成相應等值人民幣或將其人民幣換成相應等值外匯。
適用對象: 公司客戶、機構客戶、個人客戶。
交易貨幣: 美元、日元、歐元、港幣、英鎊對人民幣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