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產地證》申領單位的注冊內容發生變化怎么辦?
對已注冊的內容,特別是法人代表、證書手簽員、申領員及含進口成分貨物的組成成分或加工工序變化時,申領單位應及時向貿促會申報。
2可否先申領《原產地證》,后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不可以。如申請單位符合《原產地證》申領資格,可以在辦理注冊手續的同時,受理《原產地證》的申請。
3申領單位如何向貿促會辦理年審手續?
申領單位注冊期滿一年,貿促會將依照有關規定對申領單位的注冊資格進行年審。逾期未辦理年審的單位,將被視為放棄注冊資格,貿促會將不再保留其注冊編號,申領單位需再申領《原產地證》時必須重新進行注冊申請。
年審需提供的材料有:當年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審過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政府主管部門授予企業進出口經營權許可的文件影印件;辦理注冊登記時公司方留存的《申請一般原產地證明書注冊登記表》原件;《申領員證》。
當已注冊的各項內容發生變化時,申請單位在年審時應向貿促會申報。
年審時間為每年9月份,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