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簽證操作程序修訂案將于201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使我國出口到東盟的產品能夠繼續順利享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關稅優惠待遇,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開始簽發新版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Form E原產地證明書(以下簡稱新版證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新版證書包含一份正本及兩份副本,其中正本提交給進口國海關,第二副本由簽證機構留存,第三副本由出口商留存。新版證書樣式及填制要求見附錄1.
2、因新版證書啟用時間以通關時間為準,為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通關,建議2011年1月1號后才能通關的貨物暫緩申報Form E證書,延至2011年1月1號后申請簽發新版證書。
3、如Form E原產地證書在東盟國家通關時有內容需要更改,代理深圳進出口報關,不需要在產地證系統中申請更改證書,應持原證到檢驗檢疫機構,由原簽證機構的簽證人員將證書上錯誤項目以橫線劃去,代理深圳各港口出口報關,在旁邊空白處手寫正確的內容,在正確內容周圍加星號截止符,由簽證人員簽字,并加蓋簽證印章,普惠制產地證FORM A,不再重新簽發Form E 更改證書。(Form E不能申請更改證,代理產地證FORM F,如果證書簽發后發現錯誤只能退回原證手工更改,因此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請企業簽證前仔細審察證書,代理筍崗倉庫出口報關。)
4、按照修訂案的有關要求,在填寫新版證書第8欄原產地標準時,對于完全原產的產品,應填寫WO;對于在我國加工但非原產材料均來自東盟以外國家的產品,填寫單一國家成分百分比;對于在我國加工但部分非原產材料來自東盟國家的產品,填寫中國東盟自貿區累計成分百分比;對于符合產品特定原產地標準的產品,填寫PSR.
特此通知
注意:1月份起FORM E換新版本!區域證書(FE、FF、FP等)需要打上船名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