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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法定注冊代理人的職責有哪些?


    法定注冊代理人為注冊地政府的代表,受理世界各地離岸公司的申請、收取年費及提供相關服務,其職責如下:

    1、根據離岸地法律要求,完成“了解你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等法律程序,并要求客戶提供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住址證明文件和專業機構推薦信;

    2、做為發起人簽署公司組織大綱和章程,并發起成立公司;

    3、委任公司首任董事(Appointment of First Directors);

    4、制作并提交公司注冊文件;

    5、提供注冊地址;

    6、保管股東董事名冊,公司鋼印之印記及其他需要保存在注冊地的文件;

    7、簽發“法定注冊代理人證明”(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8、代客戶向公司注冊處申請公司“良好存續證明”(Certificate of Gonnd Standing);

    9、代公司向公司注冊處進行公司章程及組織大綱的變更登記;

    10、代公司向政府繳納公司年費,并向公司轉交政府年費催交單;

    11、代公司向注冊處申請公司清盤或解散;

    12、代為安排公司文件公證認證和鑒證;

    13、送達注冊地法院傳票;

    14、送達政府通知和公函;

    15、代公司在注冊處進行抵押、質押和擔保登記;

    16、安排離岸公司及其股東董事訴訟、仲裁相關事宜;

    17、安排簽署各種專業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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