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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什么是離岸公司的自愿解散和清盤?

    自愿解散和清盤是出于公司意愿的法律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公司從未派發(fā)股份。自愿解散和清盤可以通過董事決議進行。
        公司派發(fā)過股份。如果公司組織大綱和章程無相反規(guī)定,自愿解散和清盤可以通過股東或董事決議進行。
        如果清盤和解散并非是公司所有人操作,而是由管理人操作,那么管理人必須同利益相關者確認公司名下的資產(chǎn)在進入清盤程序前轉(zhuǎn)移。因為在公司被除名時,其名下資產(chǎn)視為已被清盤人出賣或處置。
        必須任命一位清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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