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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業重組上市IPO

    設立代表處需做哪些文件的公證?

    離岸公司外資公司進駐內地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在內地設立代表處,但是現在在內地設立代表處有一定的難度,這主要是因為在申請設立代表處時,需要對公司資料進行公證認證,但是現在清楚了解公證認證程序的人為數不多,導致申請設立代表處失敗。

    那么申請設立代表處需要做哪些文件的公證呢?

    1、公司注冊證書;

    2、存續證明;

    3、資信證明;

    4、公司章程

    5、其他:即有權簽字人確認的董事會決議、首代人命書、授權書。

    設立代表處需要做上面提到的各種文件的公證。注意,“資信證明”必須在賬戶開戶銀行所在地做公證。比如,您注冊的是英國公司,而離岸賬戶開在香港,那么您的“資信證明”公證是在香港出具,公司文件是在英國公證,也就是要做兩份公證,一份香港出具的“資信證明”公證,一份在英國做的公司文件的公證。

    如果申請設立代表處公司的董事是多人,那么在董事會決議中需確認一人作為董事簽字人,代表公司簽署首代任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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