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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務管理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納稅人跨縣(區)遷出

      一、業務概述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后遷出。

      二、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無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五、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納稅人跨縣(區)遷出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辦理跨縣(區)遷出事項。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1.受理審核
      (1)查驗納稅人出示證件的有效性;
      (2)證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有效;
      (3)審核納稅人是否已辦結注銷事項,如未辦結,則不予受理,告知納稅人辦結注銷事項后再辦理遷出;
      2.核準
      符合條件的,經系統錄入遷出信息,核準納稅人的跨區遷出事項,制作《納稅人遷移通知書》交納稅人。
      3.資料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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