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個體工商戶設立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人到登記窗口遞交所有申請材料并發起申請。
2. 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決定。
3. 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終審,并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4.窗口工作人員根據決定意見制作并發放準予許可相關文書及營業執照或不予許可相關文書。
擴展資料
設立登記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件復印件;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予以備案。
3.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
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4.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5.個體工商戶申請了名稱預先核準的,應提交《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參考資料:重慶市工商局網上辦事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