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企業股東、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注冊
(工商局):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托)書》;
3、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股東簽字、蓋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
7、變更后的股東資格證明。
注意: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變更股東、發起人姓名或名稱以及股東變更修改公司章程時應提交由公司蓋章確認的股東名冊,章程中原發起人不得修改。
(商務局):
1、企業申請(需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3、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協議書合同章程修改協議書應寫明修改的條款,需投資各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如屬外商獨資,則投資方簽字即可。修改協議視為原合同、章程的補充和延續)。(
4、承諾書(需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辦理人員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驗資報告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顯示注冊資本已繳足的企業免交)。
5、工商登記部門名稱變更證明材料和國外登記機關更名材料。
6、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