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經營范圍
經營范圍的表述
批發業務經營范圍: **** 商品的批發、傭金代理(拍賣除外)、進出口及其它相關配套業務。
零售業務的經營范圍: ***** 商品的零售、自營商品進口、采購國內產品出口及其它相關配套業務。
原則上在經營范圍中可以寫 1 — 5 種商品類別,具體表述可參考海關稅則號所對應商品類別的表述。
與原有的經營范圍的關系。
原則上在保留原經營范圍基礎上增加批發或零售的經營范圍。對于原經營范圍中含有“通過國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與非保稅區企業從事貿易業務”和“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不含分銷和國家禁止項目)” 內容的,建議在增加批發、零售經營范圍業務時一并申請刪除。
關于注冊資本
根據規定,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的企業與企業規模、企業提高批發、零售業務范圍,擴大經營規模,注冊資本應當相應提高。
關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問題
企業按照商務部 8 號令規定申請批發或零售經營范圍獲得批準后,可直接憑變更后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到上海市外經貿委貿促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對于之前已經辦理過備案登記手續的,但《備案登記表》上蓋有“不含分銷”圖章的企業,可憑新變更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到上述同一部門辦理《備案登記表》的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