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ISP證(移動網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
為適應市場發展及管理需要,信息產業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務院令第 291號)第八條規定的授權,適時對《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調整。現行《目錄》于2003年4月1日起實施。
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的接入專項是指建立與移動網絡直接連接的服務平臺,為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的業務專項經營者提供接入移動網絡的服務,定位服務等各種增值服務的業務。(包括內容服務、娛樂、游戲、短信、彩信,WAP、鈴聲下載,商業信息和定位信息等
服務) 信息服務業務面向的用戶是固定通信網絡用戶、移動通信網絡用戶、因特網用戶或其他數據傳送網絡的用戶。
◆ 申請ISP許可證需要的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法人代表身份證,所有股東身份證,若股東是企業法人需要營業執照。)
3、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4、關于開辦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業務申請
內容應包括:
申請單位情況簡介(隸屬關系、注冊性質等),申請經營項目、服務方式、服務范圍,單位具體地址(注冊地址、通信地址)、郵編、聯系人、電話、負責人姓名、電話等。申請加蓋公章。
5、申辦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業務的可行性報告
內容包括:
申請經營的具體服務項目、服務功能。組網方式、網絡示意圖;系統組成、設備系統拓撲圖、網絡概況介紹、主要設備情況(設備的生產廠家、型號、信息產業部或郵電部頒發的設備入網證明和入網標志)、系統容量、機房情況(機房具體地址、郵編、機房環境(電源、空調等設施))、中繼線數量、傳輸速率;公司機構設置及其職能、主要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情況;計費方式、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市場預測、發展規劃等。
6、服務保障措施、監督電話。
7、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審核制度、技術保障措施);用戶入網責任書。
8、上級單位批準成立申辦單位的批準文件,上級單位批準申辦單位經營此項電信業務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