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移動網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
為適應市場發展及管理需要,信息產業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務院令第 291號)第八條規定的授權,適時對《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調整。現行《目錄》于2003年4月1日起實施。
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的接入專項是指建立與移動網絡直接連接的服務平臺,為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的業務專項經營者提供接入移動網絡的服務,定位服務等各種增值服務的業務。(包括內容服務、娛樂、游戲、短信、彩信,WAP、鈴聲下載,商業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務) 信息服務業務面向的用戶是固定通信網絡用戶、移動通信網絡用戶、因特網用戶或其他數據傳送網絡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