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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注冊
    企業重組上市IPO

    香港公司利得稅申報,這些來源的收入利潤可以申請豁免

    香港公司的免稅政策
    香港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吸引內地投資者的原因之一,在香港注冊公司必須要對香港的稅收有所了解,香港的稅種并不對,一般而言,對于普通的香港公司來說,最主要的稅種還是利得稅,薪俸稅和預提稅。針對這三種稅收,有幾個重要的免稅政策要清楚。
    1、薪俸稅(個人所得稅)
    1)簽署香港雇傭合約,若雇傭服務在一個課稅年度都在香港以外履行(到訪香港不超60天);
    2)個人在香港以外地區履行部分雇傭服務而獲得收入,該收入應在當地繳交稅款,而此海外收入不需香港課稅(海外收入豁免);
    3)簽署非香港雇傭合約,若雇傭服務在一個課稅年度到訪香港不超60天的。
    2、利得稅(企業所得稅)
    1)公司源于海外的收入(事前評定);
    2)特定特定條件下的有限合伙基金及其附帶權益。
    3、預提稅(資本利得稅)
    1)股息由繳納香港利得稅的公司派發;
    2)股息由海外公司派發,被視作離岸股息收入;
    3)在香港經營業務所取得的銀行利息收入。

    香港利得稅說明
    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14條,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活動((包括行業、專業或業務),以每個課稅年度計算,從該活動中,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減去可扣減支出,所得的凈額,用香港利得稅標準稅率計算,每年必須向香港稅務局報稅,及每年交付香港利得稅。
    任何人士,包括法團、合伙業務、受托人或團體,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納稅。征稅對象并無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別。因此,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潤可毋須在香港納稅;反過來說,非居港人士如賺取于香港產生的利潤,則須納稅。至于業務是否在香港經營及利潤是否得自香港的問題,主要是根據事實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則可參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國樞密院判決的稅務案件。于海外產生的利潤,即使將款項匯回香港,亦毋須納稅。

    香港利得稅稅率
    1、一般稅率(適用于 2008/09 及其后的課稅年度)
    法團:16.5%
    法團以外人士:15%
    2、兩級制稅率(適用于 2018/19 及其后的課稅年度)
    法團:不超過$2,000,000的應評稅利潤 – 8.25%;及應評稅利潤中超過$2,000,000的部分 – 16.5%
    法團以外人士:不超過$2,000,000的應評稅利潤 – 7.5%;及應評稅利潤中超過$2,000,000的部分 – 15%
    3、特惠稅率
    以下項目的稅率為一般稅率的一半:
    1)從「短╱中期債務票據」(在2018年4月1日之前發行)所獲得的利潤及利息收入;
    2)以專業再保險人或以獲授權專屬自保保險人身份(適用于 2013/14 及其后的課稅年度)的離岸業務所得;
    3)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的合資格利潤(適用于 2016/17 及其后的課稅年度);
    4)合資格飛機出租商或合資格飛機租賃管理商的合資格利潤(適用于2017/18 及其后的課稅年度)
    所有的納稅人,不論其居住地或注冊地,一律按法團或法團以外的人士的稅率納稅。
    但是,任何年滿 18 歲或未滿 18 歲而父母雙亡的香港永久居民或臨時居民,均可選擇按個人入息課稅辦法計稅,以減輕將利潤及收入全部以標準稅率計稅時的負擔。當采用個人入息課稅計算的稅款較分別以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計稅的稅款為低時,納稅人將可透過該選擇得到稅務寬減。

    香港利得稅申報方式
    1、零申報
    1)在稅務局要求申報的評稅年度內,公司沒有任何商業交易,包括任何銀行進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費用。
    2)一般而言,零申報只適合成立公司后從沒開業營運或已終止業務及準備結業的公司。
    3)香港公司沒有流水。
    2、做賬審計保稅(使用范圍廣)
    1)中國大陸并未要求所公司有做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做稅審報告,一般虧損嚴重情況下稅務局要求做,正常情況下并未做強制性要求。
    2)香港公司在申請利得稅申報時,如不是零申報,就必須請會計師事務所做審計,再根據所出的利潤報稅。
    3、離岸豁免(使用范圍小)
    跨境企業申請離岸豁免可能相對大一些。

    香港公司報稅時間
    香港的企業所得稅是根據課稅年度(YA)進行評估的。課稅年度是截至3月31日(即4月1日至3月31日)的一年。一般而言,香港稅務局(IRD)會在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發布公司利得稅報稅表。通常,公司會在收到PTR(利潤稅申報表)后的一個月內申請延期。
    對于新注冊的企業,稅務局將在營業開始之日或公司成立之日起18個月后開具利得稅報稅表。
    公司必須提交完整的退貨單,包括以下內容:
    稅務局發出的特定利得稅報稅表稅務局發布的補充表格,用于您的稅收數據和財務數據等。有關基準期的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和損益表的核證副本顯示應納稅利潤(或調整后的虧損)金額如何計算的稅收計算。注釋和說明中指定的其他文件和信息。

    香港的稅負并不重,香港稅務局在稅務申報方面的監管非常嚴格,而且有追溯企業七年賬務的權利,因此建議企業在報稅方面要如實申報,沒必要為了眼前小利而導致香港公司發展的腳步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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