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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重組上市IPO

    設立BVI基金,BVI基金的結構類型和設立條件

    設立BVI基金的優勢
    BVI是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在BVI注冊公司,無需交稅,只需每年繳納少許的年檢費用即可。低稅率,管制相對寬松,經營范圍沒有什么限制等特點基本是離岸公司的標志。因此眾多知名企業都紛紛在BVI、開曼百慕大塞舌爾馬紹爾等地注冊公司、設立基金信托。今天主要來說說離岸金融中心設立基金的好處。
    1.基金累計資本收益、股利、分紅大多為最低或零稅率。
    2.除了稅率以外,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基金的特殊優點是:美元為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官方貨幣,沒有外匯管制或資金轉移的限制。同時基金在選擇和投資組合的構建以及本身的內部結構,都有更大的操作靈活性。
    3.BVI投資基金可依照《英屬維京群島2004 年商業公司法》設立為有限公司,或依照1996 年《合伙法》設立為國際有限合伙模式,或者以最常使用的單位信托,作為開放式基金或者封閉式投資基金的載體。因此基金可根據客戶需求的不同而采取公司、合伙、單位信托作為結構選擇的考量。

    BVI基金結構類型
    BVI基金可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兩大類,但是封閉式基金因為資本額固定,價格取決于供給需求面,因此大部分客戶設立時都會選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有主要分為四種:
    1.專業投資者基金。
    基金收益只能由專業投資者所有;除豁免投資者外,起始投資門檻為10 萬美金,所謂豁免投資者系指該基金經理、管理人、承銷人、基金經理及發起人的雇員或基金本身職員;專業投資者的門檻并不高,定義上系指投資者在平常淪為其自身賬戶或他人賬戶,收購或處置基金的財產或與基金財產有相同種類的資產,亦或簽署聲明表示其單獨或與配偶共同的凈資產超過100萬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貨幣) 的人士,即可被視為專業投資者。
    2.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也是開放式基金,是指投資者不超過50人且通過私募方式進行募集的共同基金。
    3.公共基金。
    與專業投資者基金及私募基金相比,公共基金的監管最為嚴格,其對投資者資格雖然沒有嚴格規定,但需按照通行的會計準則制作會計報表,并經BVI當局認可的審計師審計,同時對其基金招股章程的內容也有法定要求。此外,公共基金在海外進行運作,每年應由基金主要運作地的有權監管部門出具“合規證明”,以表明其在當地的運作遵守相關法律和規定。
    4.受承認之外國基金。
    如同字面意義,指經過FSC承認可以在BVI 銷售的外國基金。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已經成立并開始運營的共同基金可申請成為獲認可外國基金。外國基金申請的原因是希望向位于BVI 的投資者發售股份或有意在BVI經營業務。

    如何設立BVI公共基金
    1.該基金是根據BVI信托法成立的BVI商業公司或單位信托,并在BVI設有受托人。
    2.該基金符合SIBA法案的相關要求,并符合《BVI公共基金準則2010》
    3.該基金在注冊時,已遵守SIBA法案、準則以及任何FSC已發布的且適用于該基金的操作指引。
    4.該基金聘請的各職能部門人員符合FSC的“適當人選”標準。
    5.該基金已有或在注冊時會委任一個獨立的基金托管機構。
    6.該基金的名稱不會令人不悅或具有誤導性。
    7.該基金的注冊并不違背公眾利益。
    除了滿足SIBA的要求并獲得FSC的認可,BVI公共基金亦須滿足《BVI共同基金規例2010》以及《公共基金準則》的要求,公共基金還必須發布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BVI公共基金的注冊要求
    要設立BVI公共基金,申請人須獲得BVI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的認可并證明基金滿足SIBA法案中規定。
    1.基金若無法獲FSC“認可”成為‘專業基金’或‘私募基金’,則必須根據SIBA法案的要求申請“注冊”成為為公共基金。
    2.申請人須向FSC提交申請表以及基金公司的組織大綱及章程細則的核證復印件。注冊公共基金的申請表與專業基金和私募基金的類似,但需要提供更多詳細信息。
    BVI公共基金的招股說明書必須在FSC登記且載有SIBA訂明的信息資料,包括:
    (1)投資者合理要求并期望披露的全部信息。信息的披露須完整且準確,以使投資者能作出明智的投資決策;以及
    (2)法定股東權利的介紹。
    如果該招股說明書中所披露的任何重要信息不再準確,該基金須在14天內修訂、發布并向FSC提交招股說明書的修訂版。
    3.BVI公共基金除須任命兩名董事(個人)以外,還需聘請一名投資經理、一名基金管理人、一名托管人和一名獲FSC認可的審計員;在某些情況下,可豁免任命基金托管人的要求。
    4.BVI公共基金的各職能部分必須符合FSC規定的“適當人選”標準,一般要求相關職能人員需證明其滿足誠實正直、個人聲譽、專業能力及財務穩健的要求。
    5.FSC還要求每位公共基金的董事提交一份個人簡歷、兩封推薦信、一份銀行征信報告、護照個人信息頁復印件和一份無犯罪記錄證明。
    由此可見注冊BVI基金比注冊BVI普通公司要復雜得多,要求也高很多,對于中小型企業創業者來說,注冊普通的BVI公司就夠了,設立基金是一件專業且復雜的事情,架構一定要設立好,因此在選擇代理方面也不能大意馬虎,一定要選擇專業有資質的靠譜代理復雜注冊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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