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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指南
    企業重組上市IPO

    香港消委會指航空公司不主動退還離境稅 問題多多

      中新網10月16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消委會踢爆航空公司退還離境稅問題多多,包括收取手續費、設退稅時限、不獨立顯示收費,以及不主動退還等。
      按現行條例規定,市民乘搭飛機外游,購買機票時需要支付120元(港元,下同)機場離境稅,若未有如期離境,航空公司必須向乘客退還已邀付的離境稅。消委會促請香港民航處、航空業界等盡快訂立清晰的退還離境稅安排,提升現有機制的透明度。民航處則重申,退還離境稅的條例規定,[伯利茲注冊公司]航空公司必須把離境稅全數退還給乘客,不可收取任何手續費。
      消委會調查24家航空公司,發現近六成航空公司不會主動退還離境稅,至少三家廉航,包括亞洲航空、酷航及泰國亞洲航空,會向乘客收取退款手續費。
      另外有14家,包括國泰航空、中華航空,要乘客主動申請才可退回稅款,否則航空公司不會另作安排,而乘客在辦理機票退款時,一般要繳交手續費,退款金額亦不會清楚列明細節,乘客無從得知退還離境稅時有否被征收手續費。
      另外,“國泰航空”、“中華航空”及“港龍航空”雖回復稱不會收取手續費,惟其網頁卻存在隱含收費的字眼,在其航空公司寫明“扣除合理的服務費”,乘客單靠網頁未必能全面掌握有關資訊。各航空公司申辦退款的期限亦有不同,由開票日起計十天至七年不等,而退稅所需時間由最少七個工作天,至三個月不等。
      香港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系小組主席許敬文指,調查發現所涉及的24家航空公司中,有14家要求乘客必須主動申請退回離境稅,否則航空公司不會自行安排退稅,而乘客普遍可于網上申辦退稅事宜,只有樂桃航空及酷航則要求乘客以傳真或郵遞方式申請。他認為,退回離境稅時會向旅客收手續費并不恰當,同時亦關注過往沒有主動申請退稅,旅行社以及旅游網站平臺會如何處理離境稅的退款。
      許敬文促請港府、相關協會以及航空公司盡快糾正問題,制定合適的退稅安排,保障消費者權益。他又說,離境稅屬“用者自付”的稅項,除非符合豁免資格,否則每名年滿12歲或以上的乘客,須繳付港幣120元的離境稅,根據相關條例,若乘客已繳付離境稅,但最終沒有離港,航空公司必須向乘客退還已繳付的離境稅。即使列明“不設退款”的機票,亦理應可申請退回稅款。
      根據香港立法會文件,[注冊法國公司]港府會向航空公司等機構支付征收及退還離境稅的行政費用,而2015至16年年度的總預算開支為5900萬元。若航空公司在辦理退還離境稅時收取額外手續費用,有“雙重收費”嫌疑。
      民航處則重申,退還離境稅的條例規定,航空公司必須把離境稅全數退還給乘客,不可收取任何手續費。民航處表示,處方負責監察航空公司有否履行法律責任,向離境飛機乘客征收離境稅,至于其他費用如燃料附加費等,是否可退回,則并非民航處的管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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