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政府已于2009年7月30日把《財務 (雜項規定) 法2009》(「法例」)刊憲。
在該法例下,對于某些法規 (包括《金融服務法》) 制訂了修訂條文。瑞豐認為極為重要的修訂如下:
環球業務執照類別二公司必須依照《公司法》第九項附表中列明的格式提供一份周年財務摘要,此份摘要將以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的形式編制。
如欲查閱法例全文,請聯絡香港瑞豐會計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