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id="ysaak"><acronym id="ysaak"></acronym></dl>
  • <button id="ysaak"><input id="ysaak"></input></button>
  • <rt id="ysaak"></rt>
    • 政策法規
    企業重組上市IPO

    如何設立離岸信托對資產進行保護?設立離岸信托的注意事項

    信托,除了可以自行設立來傳承自己的財富之外,還可以購買信托產品,那么購買信托產品需要考慮哪些問題呢?

    購買信托產品的步驟

    1、明確是否屬于合格投資者
    信托合格投資者應當符合如下標準:
    (1)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2)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3)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2、選擇信托產品
    首先,投資者應當在經中國銀保監會批準設立、合法從事信托業務的信托公司選購產品;
    其次,投資者應當先在信托登記系統或信托公司官網核實產品的真實性;
    最后,投資者需要了解信托產品的投資期限、投資方向、預期收益率、認購門檻、增信方式等等,并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經濟能力選擇更適合自己的信托產品。

    3、簽署信托合同
    在投資者確定認購信托計劃后,就將進行信托合同的簽署。簽署合同時,投資者一定要注意看清信托合同的各項條款和細則,比如產品名稱、稅費承擔、打款賬號、風險揭示等內容。投資者還需要準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4、雙錄
    雙錄,即對投資者購買信托產品簽署合同的過程進行錄音錄像,以此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避免誤導銷售和違規銷售信托產品的情況發生。
    在雙錄時,信托公司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項目信息及相關風險,而投資者則應當親自簽署信托合同等相關文件。

    5、轉賬匯款
    首先,投資者應當將認購資金轉入信托合同約定的募集賬戶內,且注意收款人賬戶名稱必須為信托公司的全稱。
    其次,投資者還需要注意區分募集賬戶和信托專戶,以免匯錯賬戶。
    最后,在轉賬完成后,投資者還應當注意留存匯款憑證。

    6、信托產品成立
    資金募集完成后,信托產品便正式成立。對于未認購成功的客戶,信托公司將為其辦理退款手續。而因故未能成立的信托計劃,信托公司也會在10個工作日內將認購資金退還客戶。

    7、后續事宜
    信托產品成立后,投資者可以在信托公司的官網查詢到相關的公告信息,而信托公司一般也會在產品成立30個工作日后將確認函寄給投資者。

    購買信托產品須知的風險和條款

    1、融資方信用風險
    信托產品的風險與交易對手的信用息息相關。主要看資產負債率以及征信報告等信用記錄,負債率較高的企業、征信報告中有不良記錄的企業通常風險比較大。此外,償債能力越強的企業,其金融信用評級也將越高。因此,整體實力較強、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方違約的概率將顯著降低。

    2、還款來源風險
    保障信托產品安全的重要要素之一是還款來源。還款來源越充足和明確,信托項目違約發生的概率就越低。比如,融資方日常的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所投向的項目回款現金流能夠完全覆蓋投資者的本金和預期收益,則可視為有相對可靠的第一還款來源。

    3、風險控制措施
    信托產品的風險控制措施主要有抵押、質押、擔保。一旦融資方發生違約,第一還款來源也不可靠時,信托公司將通過這些風險控制措施來將降低風險和損失。投資者可以事先了解抵押物、質押物的評估價值和變現能力,以及了解擔保人的資質背景、經濟實力、與融資方有無關聯、所承擔的責任等等,以此來判斷風險控制措施的強弱。通常,抵(質)押率較低的信托產品風險相對較小、安全。

    4、知悉合同條款和細則
    投資者應當重點關注信托財產的稅費承擔和費用的界定及核算、信托終止時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違約等風險發生后的應對措施、信托產品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其他信托合同的條款和細則,從而判斷是否購買這款產品。

    5、知悉預期年化收益率
    影響信托產品收益率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包括市場資金的供給、貨幣政策調控、發行主體信用水平、項目質量、投資額度等。因此,投資者在選購前一定要先學會分辨。同時,信托的風險與收益也是成正比的,所以投資者應當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量力而行。

    另外一方面,高凈值人士在考慮資產規劃結構的有效性時,會綜合考慮結構是否有效的資產保護結構,同時能否作為投資載體,以及日后對結構的控制力、合法保密性等運作的方便的各種角度。因此越來越多的離岸法區,融合了公司法和信托法的特點,而設計出私人信托公司結構,來解決許多難以跨越的障礙。

    私人信托公司(PTC)模式的優點

    1、自己來擔任自己信托的受托人
    客人設立信托時對資產交給受托人(可能是信托機構、律師乃至于個人),還是有許多顧慮的。 那么,如果自己成立一個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這種顧慮就不存在了。這就是私人信托公司(PTC)的基本意義。

    方式其實很簡單:PTC是一個公司實體,作為特定信托(就是客戶自己要設立的信托)的受托人。PTC等于是為了受托客戶自己資產,量身設立的一個信托公司,相對于專業信托公司, PTC的設立管理費用及部分條款彈性較大,專業受托人在履行職責時也可能有許多流程規定,而PTC雖然也是依照監管法區成立的信托公司,但是因為只能受托家族自身的資產,因此相對規定較為精簡。

    PTC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在于PTC的董事會對于信托的管理權。董事會成員的選擇來自于家族成員以及部分外部專業人員。其擔任了信托的受托責任,如此一來,原本擔心對外部受托人不放心的高資產人士,就等于可以透過“自己人”來管理自己的信托。

    PTC可以提供高資產人士將家族旗下的各種交叉混合持有的資產與投資,透過一個整合平臺綜合管理,同時在以家族成員及外部專業人員組成的PTC董事會的管理下,達到一個兼具控制權、專業、持續、彈性、成本效益的資產保護頂層結構。

    2、機構優勢
    作為公司的結構實體,PTC受成立法區的相關規定管轄,同時公司成立文件中應包括“公司為作為受托人成立”的聲明,同時PTC也如一般公司一樣,具有存續及有限責任的特征。這樣對于想設立信托的人士來說,自己設立的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就可以將自己其他的擔心降到最低。

    為了又能控制PTC,又要將“持股”與“利潤分配等權益”隔離,一般最通常的解決模式是以標的信托來持有PTC的股份,這種模式就是在PTC上層加上一個標的信托,其唯一目的就是持有PTC的股份。當然,在某些法區對這種解決模式存在不確定,但在如耿西島、澤西島等法區就已經修法,使得標的信托可以有效持有資產的所有權。

    這種標的信托的模式是最普遍及傳統的私人信托公司兩層架構。這隨著私人信托公司的管轄法區不同也有不同的應用。 比如在BVI則可以衍生為“用BVI VISTA控制 BVI PTC”,以BVI特別信托法的規定來直接控制公司的運營,或者如開曼群島的信托來控制PTC。

    標的信托加上PTC等于兩層架構,因此在設立費用及年度費用上都會有兩筆支出,但如此就可以將信托資產受益權和受托管理功能作出隔離。這是設立兩層結構的基本原因。

    3、成本優勢
    由于PTC是依照委托人的需求量身設計的,因此幾乎不會額外產生其他重大的費用,PTC可以是義務式,也可以設計為可以收取費用的模式,無論哪種,相較于傳統使用專業受托人的運營成本都會有顯著的降低。
    另外,信托的管理成本與信托資估值的難易度成正比(注意不是資產總量)。

    如果信托資產都是股票現金存款,那么管理費很低。 但是想要把自己的珠寶、收藏納入信托,一般受托人根本就不知道那些珠寶的價值甚至真偽,自然就會有估值的壓力,所以要嘛管理估值費高,要嘛甚至拒絕接受這些資產作為信托資產。而PTC管的是自己的資產,真偽也就是自己知道與負責。這樣在信托管理成本上也會大幅降低。

    4、控制優勢
    PTC由董事會來運作,受托人可依照自行決定的條款,讓家人朋友乃至于其外部顧問擔任董事。PTC這一控制PTC董事任命的特點,讓對以“家族企業保持持續經營、家庭成員繼續參與企業管理”為主要訴求的委托人就更有吸引力

    如果PTC的組成模式是采取股份制的“有限責任公司”,那么公司的股東就依法有權力指定指定或撤換董事。這邊需要注意的是,股東對于PTC的控制力多少,可能會因為家族成員的稅籍地不同,而影響到信托受益的稅負,也可能因為某一位家族成員居住地的法律規定,造成因為其個人家事問題(如離婚、繼承)等原因,而造成對PTC股份結構的影響。

    5、保密優勢
    使用PTC作為資產或繼承規劃結構時,另外一個優點是可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密性。雖然PTC依然需要依照如OECD披露委托人身份等原則及設立法區的現行規章運作,但PTC作為受托人,對于家族企業的商業行為細節基本上依然可保持保密,這傳統客戶自己透過設立多個不同的公司或代持,企圖造成“信息斷層“的無效方式有顯著的不同。

    6、專業優勢
    沒有人比企業家自己更了解自己公司的運作細節了。如果采取外部受托人來管理自己辛苦攥下的家業,由于專業受托人可能沒有內部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經驗,相信沒有人會覺得這是個最佳決定。而PTC將基本上構成家族企業的一部分,當信托資產包括原本緊密持有家族企業中股份,乃至于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時,信托資產的投資、運作等決定,由原本公司運作的大家長及專業團隊來控制會是最有專業及經驗的結構。

    由于PTC董事會是由家庭成員或親密顧問組成——一群比專業受托人對家族事業更了解、更靈活和反應更快的決策者,并進一步疊加了受托人權力和職責的傳統規則。使得PTC的決策過程迅速、且又合乎信托原則而達到資產保護且增值之目的。

    不管是購買信托產品投資,還是設立離岸信托對資產進行保護,都要了解清楚相關信托產品的安全性,潛在哪些風險,評估自身承受風險能力,甄選適合自己或家族、企業的信托產品。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RICHFUL瑞豐
    客戶咨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京ICP備11008931號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