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于2010年6月22日與愛爾蘭簽署了全面性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全面性協定」)。這是香港所簽署的第13份全面性協定。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先生指:「這項協議將鼓勵香港企業利用愛爾蘭公司在技術領域,研究和發展方面的成就,而另一方面,亦促進愛爾蘭企業透過香港作為拓展亞洲市場,特別是中國大陸龐大市場的門戶。」
根據全面性協定,香港居民從愛爾蘭收取股息收入的預扣稅率由20%降至零。而特許權使用費及利息收入的預扣稅率則分別以3% 為上限及降至10%。
正如在2010年香港稅務(修訂)條例實施以來簽署的所有全面性協定,這份與愛爾蘭簽署的全面性協定亦采用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最新資料交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