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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業新聞
    企業重組上市IPO

    “紅牛商標”之爭仍未平息:上訴被駁回將上訴至最高法院

     11月25日,紅牛中國對泰國天絲的“紅牛系列商標案”一審被駁回全部訴訟請求。11月28日晚,紅牛中國旗下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一審判決回避焦點問題,公司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經過非公開審理后,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提起的商標侵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未支持紅牛中國享有紅牛系列商標所有權的主張,同時駁回了對天絲37.5億元的索賠。對此,紅牛中國就一審判決發布聲明表示,將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紅牛中國在11月28日晚的聲明中表示,中國紅牛是“紅牛系列商標”在中國市場從零價值至數百億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貢獻者。紅牛中國在該案件中的核心訴求是,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即有權使用“紅牛系列商標”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權益,而非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為登記注冊的商標所有權人。

    紅牛中國認為,北京高院的一審判決回避了前述核心問題,僅圍繞紅牛中國公司是否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商標所有權進行審查和裁判,偏離了公司的真正訴求。“一審判決事實上是對紅牛系列商標登記在泰國天絲名下這一法律狀態進行了再次確認。“本公司認為,一審判決回避焦點問題,未能體現公平原則,對此本公司堅決不予認可。本公司作為紅牛系列商標這二十余年來的唯一投入方,于情、于理、于法,均應是該商標合法權益的享有者。”

    “北京高院此次的判決并非終審,紅牛中國也會繼續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訴。整個官司也不會那么簡單,兩年之內可能都不一定有最終的裁決結果”,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此次判決只是紅牛中國與泰國天絲雙方之間大量訴訟案件之一,不會對目前的功能飲料市場產生即時影響。

    據媒體記者了解到,紅牛中國此次上訴的核心訴求是37.53億元廣告宣傳費用以及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朱丹蓬表示,目前紅牛中國與泰國天絲方已經在共享商標,整個官司還沒有完全最后確認的時候,對紅牛系列商標的共享也將持續。朱丹蓬指出,按照多年來紅牛在中國整體的運營的情況來看,天絲是屬于“摘桃子”的一方,考慮到紅牛系列商標權益包括20多年來的商譽增值,紅牛中國索賠37.53億元廣告宣傳費用并不算離譜,后續關鍵是法院如何判決,”天絲從來都沒有參與到整個市場的運營,品牌的運營,渠道的運營,也沒有一分錢投入”,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指出。

    紅牛中國與泰國天絲雙方的訴訟戰已經持續三年。嚴彬在泰國創辦華彬集團,并于1995年與泰國紅牛、泰國天絲在中國合資成立了中國紅牛,擁有了紅牛商標在中國的經營權,但雙方的商標授權日期截至2016年底。

    商標授權到期日之前,華彬方面就與泰國天絲關于紅牛在國內的生產和紅牛商標在中國的歸屬權展開商討,但雙方就延長商標使用權上一直存在分歧。

    由于天絲集團創始人許書標的離世,導致紅牛系列商標授權期限徹底變成了“羅生門”。一方面,天絲集團不承認嚴彬與許書標有關任何協議,另一方面,華彬方面始終堅持許書標在世曾與嚴彬簽有協議,“授權期并非20年而是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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