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將加快投資審批
據《緬甸環球新光報》8月5日報道,投資委員會(MIC)下屬投資與公司注冊管理局(DICA)副局長丹辛倫表示,政府相關部門在審批投資項目時的效率有待提高,MIC已要求各部門加快審批進程,并將安排工作組審查各相關部門處理投資申請所需的時間。丹辛倫稱,對于MIC批準的投資項目,各部門須在60天內批復,且一般情況下不能給予否決,一旦否決,則須進行法律仲裁,造成的損失可能損害到緬甸的國家利益。
投資者應先向MIC提交投資申請,經核實批準后,再提交給相關部門進行最終審批。丹辛倫表示,DICA嘗試采取與經合組織(OECD)相一致的標準來評估在緬投資項目。根據新版《緬甸投資法》,DICA設在各省邦的分支機構將有權審批60億緬幣或500萬美元以下投資額的項目。據統計,今年4月至7月中旬,外國對緬投資額達31.7億美元,緬甸國內投資額達8392.9億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