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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業(yè)新聞
    企業(yè)重組上市IPO

    香港哪些類型的公司可以豁免審計,香港公司審計要求

    2023年香港公司報稅要求
    香港稅務局規(guī)定,2023年4月1日起,香港公司、注冊非香港公司及外國公司香港分公司,在進行2022-2023年度利得稅申報時,都必須同時提交利得稅申報表和核數(shù)(審計)報告,但已經(jīng)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及注冊地并法例規(guī)定公司財務報表須進行核數(shù)(審計)及并沒有擬備核數(shù)師(會計師)報告的公司。

    根據(jù)相關要求,不同類型香港公司面臨的不同情況:

    無營運的香港公司
    1. 針對無營運,且已申請為“不活動公司”者
    如已根據(jù)香港《公司條例》第5(1)條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則可以免交審計報告。
    2. 針對無營運,但尚未申請為“不活動公司”者
    在利得稅申報時,仍須提交無運營審計報告。
    當然,此類公司可通過一項申請“不活動公司”的特別決議,并將決議交付到公司注冊署登記,從而將其申請為“不活動公司”,今后免交審計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成為不活動公司后,便不能開展任何業(yè)務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銀行開戶及資金往來、投資活動(包括收取銀行利息)、公證認證等,須慎重。

    注冊地不要求審計的公司
    1. 注冊非香港公司
    如果其注冊地并無法律規(guī)定公司財務報表須進行審計或者沒有要求審計師提供報告的,那么,將財務報表連同相關證明書一并提交即可。
    2. 外國公司香港分公司
    關于外國公司香港分公司的報稅申報,如稅務代表能提供相關資料,香港稅務局一般仍會接納未經(jīng)審計的分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報稅。
    除了上述兩種公司外的其他香港公司,無論公司類型,也不管收入多寡,均須在報稅時提交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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