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即 PrivateEquity,簡稱 PE,是指投資于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既可以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有風險辨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或個人募集資金。由于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較大,信息披露不充分,故往往采取非公開募集的形式。設立 PE 的多為投資人數較少的群體,個人或家庭,所針對的投資項目或所持有的資產都相對固定與穩定。在開曼成立 PE,無需向開曼金融管理局申請CIMA 牌照,PE 通常以有限合伙形式和封閉的形式成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制)的設立
提供基金的名稱查名,必須以 L.P. 或 LP 或 Limited Partnership 結尾
提供GP(General Partner )、LP(Limited Partner)的詳細信息,包括:
GP(一般為開曼當地的豁免有限公司):
Certified True Copy of Certificateof Incorporation and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LP:
LP 的身份證件及地址證明的核證副本
有限合伙的協議(Limited PartnershipAgreement)
設立時間:3-4 周;
General Partner:成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必須有開曼當地的個人或法人作為一般合伙人,通常情況下會是法人即開曼當地的豁免有限公司)
備注:Limited PartnershipAgreement 開始可按簡單基本的模板,在確定了投資人后再修訂;或是已經確定投資人的情況下,由開曼律師起草有限合伙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