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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基金|財富傳承管理|家族辦公室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家族信托勃興

      如何將自己名下的數十套房產、店鋪以及古董收藏傳給子孫是羅美娟(化名)在今年春節朋友聚會時討論最多的話題。

      羅美娟的丈夫9年前去世了,羅美娟早年與丈夫在上海購置了十幾套住宅和商鋪,還盤下了一座商務寫字樓,在羅美娟的打理之下目前總估值已近兩億元。每月光租金收入便已遠大于自己和子女的總開銷,生活無憂。

      羅美娟的大兒子3年前與大學同學在澳洲結婚,[在杭州注冊香港公司服務]并在澳洲定居。小兒子在美國一所大學攻讀碩士。

      2014年,大兒子夫妻倆生了一對雙胞胎男孩,羅美娟抱上了孫子。孫子周歲之際快到了,羅美娟也有了將財產再做分配的打算。

      “小兒子如果想創業,起步資金怎么安排,大孫子將來留學費用怎么安排等,兒子們萬一以后婚姻出了問題怎么辦。”羅美娟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我想把財產留給兒子和孫子,希望萬一我有什么狀況,孩子們的財產和生活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有不少朋友向羅美娟提議考慮一下家族信托,羅美娟也和一家與自己相熟的股份制銀行私人銀行部經理表達了此意向,目前該銀行經理正在準備方案。

      “銀行經理建議以我的名義發起一個單一資金信托,并作為委托人,由一家信托公司擔任信托財產受托人,包括我兒子孫子在內的‘直系血親后代非配偶繼承人’則為信托受益人。”羅美娟表示。

      除了幾套自住的房產,該信托可以將羅美娟投資的其他房產、商鋪及商務樓、古董收藏、現金等納入其中。這樣既規避了子女婚姻的風險,另一方面通過信托持有商鋪及辦公物業等資產,等于在公司和個人之間設置明確的財產隔離防火墻。

      需求爆發

      羅美娟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她的很多朋友都在考慮財富傳承的問題。

      比如羅美娟的一位民營企業家朋友,雖然自己能力很強,但他的子女不是沒有經營能力,就是對他的企業沒有興趣。這位企業家雖然想將企業繼續經營下去,卻被企業經營和子女收益難住了。

      一家財富管理機構也向這位企業家建議在企業的所有權上做區分,經營者和企業財產真正的受益人要分開,他們的子女作為受益人,但對企業沒有直接的所有權,并不直接干涉企業的經營,這樣的安排也需要破產隔離起作用。

      “這樣,他也要設立家族信托來安排企業和子女的未來。”羅美娟說。

      利得金融服務集團副董事長陳文在接受《國際金融報》采訪時表示:“隨著中國高凈值人群成長,無論是人數還是資產量都在驚人的增長,這個基數已經增加到普遍要求金融機構提供財富管理財富傳承這種服務的階段,有了這個基數,需求就不是隨機的個別的,最終也是需求引導了金融機構服務發展方向。”

      根據貝恩咨詢與招商銀行聯合發布的《中國私人財富報告》(2009-2013)整理發現,中國億萬富豪的數量與可支配的財富總量,在過去4年時間里增長了4倍多。

      近日,胡潤研究院發布了《2015星河灣胡潤全球富豪榜》。榜單顯示,共計來自68個國家的2089位10億美元富豪上榜,比去年增加222人,達歷年最高。就富豪人數來說,美國和中國獨占鰲頭,分別擁有537位和430位10億美元富豪,幾乎占據了今年胡潤全球富豪榜的半壁江山。中國有72位富豪新上榜。

      全球十大企業家最集中的城市中,有5個在大中華區,分別是香港、北京、深圳(從第9位上升至第7位)、臺北(從第7位下降至第6位)和上海(從第15位上升至第9位)。

      陳文進一步指出,一般高凈值客戶人群的可投資資產在600萬元至3000萬元之間,這個人群的 需求還在財富管理的第一個層次,即資產的保值增值,以投資為主。而家族信托針對的是超高凈值客戶,一般指可投資資產超過3000萬元、甚至5000萬元,在資產量達到一定程度后,客戶更需要一攬子均衡的資產配置,除了資產配置以外,這部分客戶更有多樣化增值服務需求。

      “如財富傳承需求,二代的教育、生活事業規劃,如果企業不傳承給二代,還需對企業資產進行轉讓變現處理等,此外還有健康管理、藝術收藏、稅務籌劃甚至是公益慈善運營需求。”陳文表示,“對于超高凈值客戶來說,每個家庭的需求不同,必須是個性化的服務。”

      揭開面紗

      由于針對的是超高凈值人群,家族信托與大眾的距離較遠,保持了一定的神秘性。

      但從國內外的成功案例可以看到家族信托的冰山一角。

      家族信托模式在西方亦被稱為“遺產信托”。遺產信托指遺囑人立下遺囑,將自己的遺產設立成專項基金,并把它委托給受托人管理,基金收益則由受益人享有的三方關系。受益人既可以是繼承人,也可以是慈善機構或者任何個人或組織。此外,遺囑人還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為基金的管理和支配設定各種條件和要求。

      通過信托方式傳承分配財產甚至在皇室家庭中也有所嘗試。

      以英國已故王妃戴安娜的信托計劃為例,1993年,32歲的戴安娜王妃立下遺囑,若去世遺產將交給信托管理人管理,兩個兒子則作為受益人平均享有信托收益,遺囑還規定他們從25歲開始可以自由支配一半的收益,30歲開始可以自由支配一半的本金。1997年戴安娜王妃因車禍去世后,信托基金立即成立,當時基金總額為1296.6萬英鎊,而10年后大兒子威廉年滿25周歲時,該信托的收益就已經達到1000萬英鎊。

      此外,在西方家族企業中,家族信托的運用比比皆是。美國首富比爾·蓋茨早在2000年就設立了比爾及梅琳達蓋茨信托基金會,并陸續將其與妻子名下的資產轉入該信托基金。此外,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等家族、班克羅夫特家族等全球資產大亨都通過信托的方式來管理家族財產,以此來保障子孫的收益及對資產的集中管理。

      業內人士指出,這些家族往往家族成員眾多,關系錯綜復雜,一家之主在世之時往往會將家族財產分配情況通過信托的方式傳承給家族成員,以免在去世后家族成員產生財產官司或財產揮霍的情況,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稅務籌劃和利益平衡。

      在中國企業家中,家族信托也不乏成功案例。

      去年10月底,90后女孩紀凱婷因80億元身家登陸胡潤富豪榜,也讓家族信托部分運作曝光于公眾視野。

      紀凱婷的父親是龍光地產董事長紀海鵬,而正是紀凱婷通過多家公司和家族信托,持有龍光地產85%股份,成為了龍光地產第一大股東,并憑此成為最年輕的女富豪。

      據龍光地產招股說明書信息顯示,龍光地產控股于2010年5月14日在英屬開曼群島注冊成立。

      成立當天,由Codan Trust Company(Cayman) Limited認購1股并轉讓給紀凱婷,其后兩年,2012年11月2日,再發行999股,其中向紀凱婷配發939股,向龍禧、高潤及興匯三家投資公司各配發20股。而上述三家公司均在英屬維京群島注冊成立,并由紀凱婷全資擁有,也就是說,彼時紀凱婷擁有龍光地產控股的全部已發行股本。

      上市前夕,2013年10月31日,紀凱婷分別以零代價向龍禧、高潤及興匯分別轉讓80股、30股及30股;其后,英屬維京群島控股公司以零代價收購剩余股本。收購完成后,英屬維京群島控股公司、龍禧、高潤及興匯分別持有龍光地產控股已發行股本的80%、10%、5%、5%。至此,紀凱婷通過上述公司間接持股已發行的全部股本。

      而家族信托的部分,[在南京注冊香港公司服務]招股說明書中亦披露了部分細節。2013年4月16日,由紀凱婷在英屬維京群島注冊成立英屬維京群島控股公司Junxi Investments Limited,而紀凱婷持有該控股公司100%股權。

      2013年5月15日,紀凱婷通過在根西島注冊成立的信托公司Kei Family United Limited,成立了一項家族信托。2013年5月15日,該信托公司收購英屬維京群島控股公司的全部權益。信托公司是一家由Brock Nominees Limited及Tenby Nominees Limited各自擁有50%股權的公司,而其代表于根西島注冊成立的公司Credit Suisee Trust Limited(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持有信托公司的股份。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包括紀凱婷及其家庭成員(不包括紀凱婷的父親紀海鵬)。而在招股說明書中,紀凱婷作出聲明,盡管擁有本公司股權,但將集團所有重大事務最終控制權授予其父親。業內人士指出,這是兩層構架,信托公司是第一層離岸公司的控股方,而子女是第二層離岸公司的股東,公司控制權仍在創始人手中。

      機構備戰

      巨大的市場需求讓國內金融機構紛紛摩拳擦掌。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1月至今,已有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外貿信托、北京信托、上海信托、紫金信托、平安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出家族信托產品。

      陳文在接受《國際金融報》采訪時表示:“家族信托的興起是金融服務機構隨著客戶需求升級所開發的,深化業務的主動選擇。”

      2013年7月,招商銀行推出家族信托業務,設定家族信托的成立門檻最低為5000萬元,而符合條件的受托人要滿足1億元以上的金融資產、5億元以上的財富。2014年12月,平安銀行私人銀行在深圳發布家族信托業務,宣布正式進入家族信托市場。平安銀行家族信托業務,建議客戶配置的現金資產在1000萬元以上,該行則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個性化的定制服務和標準化產品服務。平安銀行家族信托借助平安集團的渠道與資源,提供在岸與離岸的雙重結構保證,為客戶搭建境內家族信托及離岸家族信托兩個傳承平臺,根據客戶稅收居民身份、資產業務分布地域等不同特點,選擇合適的傳承方式。

      私人銀行家族信托離不開信托公司的合作,外貿信托自2013年5月份與招商銀行私人銀行合作,完成境內首單私人銀行家族信托以來,外貿信托簽約數量增長迅速。截至2014年底,外貿信托家族信托累計規模達十幾億元,簽約單數超過60單,儲備客戶有200多名。經過集團內資源整合,截至2014年12月底,平安信托“鴻承世家”客戶也已超過180人,業務管理規模超過100億元。

      除了上述兩家信托公司,中信信托、北京信托、上海信托、紫金信托等信托公司均在家族信托領域有所斬獲。2014年1月,中信信托簽下首單“家族辦公室”合約。不同于單一信托產品,“家族辦公室”基于客戶家族永續經營的立場,跳出了純粹家庭理財的范疇,其服務范圍涵蓋投融資策略組合、法律稅務、教育傳承、慈善管理、藝術品收藏、定制化旅行等方面。2013年,北京銀行與北京信托合作推出了家族信托服務,之后,雙方又為高凈值人群設立了以國內房產管理為主題的家族信托,成為這一領域的嘗鮮者之一。

      在家族信托業務上,銀行、信托機構已經先走一步,而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也在布局。“今年我們推出了高端定制服務,家族信托業務還在客戶甄別、摸底、籌劃、鋪墊階段,利得的客戶群體中已有10%左右達到了超高凈值客戶標準,對家族信托需求肯定存在,且市場不小,一年后我們將以業務單元推出家族信托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機構之間已隱隱有價格競爭的苗頭。

      國內家族信托收取的費用主要包括三部分:成立時一次性收取的設立費,一般在1.2%至1.5%之間;按信托事務操作、財產收益分配等情況,按年收取一定的管理、托管費用,大體在受托資產的1%至2%之間。

      陳文告訴記者:“家族信托收費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資產配置費用,即投資部分的收費,這塊和財富管理機構推出產品的定價是一樣的,通過成本定價、風險定價。另一部分是多元化增值服務的收費,這塊并沒有市場標準,需要金融機構與客戶溝通定價,兩塊業務的定價模式不同。”

      不過,在他看來,機構想要在家族信托業務中制勝,最關鍵的是資產管理等業務基礎是否牢靠。

      “據我們觀察,在國外,家族信托業務運作得較好的機構,或者確立了優勢地位的機構并不是從家族信托起家的,而是機構資產管理能力、口碑、經驗到一定程度,順勢而為推出了家族信托業務,如很多資深投行是在資產管理,全面金融服務中鍛煉出了團隊之后推出家族信托業務,這樣才更加扎實。”陳文表示,“家族信托這樣的服務對于機構的人力資源提出了更高要求,無論是質還是量。團隊中需要真正的理財師,即經歷過若干經濟周期、若干投資市場、能組合不同類型產品熟練提出建議方案,并有資深金融實操經驗的人才,此外還需要對法律、對財務稅務、對跨境事物非常熟悉的人才,這些人才都是市場稀缺的,未來家族信托業務比拼的就是團隊。”

      此外,陳文強調,客戶與機構之間的信賴關系也非常重要,什么事信任是長期服務中比如機構以前為父輩打理過資產處理過事物,服務讓他滿意了,那么兒孫輩的事情他也愿意找你服務,這樣的關系是在循序漸進過程中建立的,是立足于規范的、系統的、體系化的資產管理和服務上的,“一旦口碑形成了,那么交易成本無形中也大大降低了”。

      讓陳文擔憂的是,很多機構從移民、留學等需求著手,省略了全面的資產管理這樣的業務基礎,這樣的機構發展家族信托業務有一定的盲目性,存活率不高,他們只滿足了客戶某一階段的需求。

      最大瓶頸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中國家族信托的發展還在野蠻生長的初級階段。

      “成長到成熟,家族信托起碼需要三年到五年時間。”陳文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家族信托的成長需要條件,如果條件滿足了那么國內家族信托業務的成交量會井噴,五年后會成為金融服務行業機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門。”

      在陳文眼中這個關鍵條件就是法律制度的健全。

      “家族信托業務不可能單獨存在,而是建立在遺產制度,財產稅收制度,民事信托主體地位上的。所謂信托獲得受托人牌照的才叫信托,家族信托實際上是民商事法律的委托代理關系,在信托財產確認,破產隔離,賬戶區隔上沒有法律支持。”陳文強調。

      上海市律師協會信托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憲明在《上海律師》上發文指出:“中國開展家族信托業務的需求強勁,但是受到信托配套制度缺乏的影響,開展得并不順利。家族信托破產隔離需要有制度的支持,首先涉及信托財產登記,但與信托財產登記相關的制度在中國目前應該還是個空白。

      家族信托要達到信托財產獨立和隔離目的,應當履行相應的信托財產登記手續,尤其是股權、房產等財產。按照大陸法系的物權法原理,不動產物權的變更和轉移應該通過產權登記來實現,股權應該通過股東變更登記來達到公示和對抗第三人的效果。因此,以房產和股權作為家族信托的信托財產,應該履行登記手續。在信托財產登記方面,國外有些國家采取了專設信托登記機關的方式,而中國目前沒有這類專門登記機關。在財產過戶的一般登記管理部門,例如房產局、工商局、證券登記公司等機關進行過戶登記存在一定操作障礙,成為房產、股權類家族信托作為非交易性過戶登記的障礙。

      李憲明指出,[在青島注冊香港公司服務]制度支持還涉及稅收制度。房產一過戶,有契稅、增值稅等很多稅種,但是委托人設立家族信托與投資融資不一樣,持有財產的核心目的不是主動投資、保值增值,而是做好財產的分配、后續的管理,是一種事務管理,這樣就要求承認信托的管道作用。《信托法》頒布實施以來,在理論研討層面上,國家財稅機關人員或學者基本都認可信托的管道作用,即財產從委托人名下到受托人名下,只要沒有發生實質性的交易,不會增加稅負。但是如何來判斷?在哪個環節征以及征收的基數?這些問題并沒有解決。因此,目前在家族信托業務開展的時候,只能說將其中一部分的財產拿出來,主要是資金、金融資產,還包括一些人壽保單。如果真正涉及到家族信托,包含的財產類型會比較多,如動產、不動產都有,這對信托登記、信托稅收制度的要求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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