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定義:
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
私募是相對公募來講的。當前我們國家的基金都是通過公開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過公開發行,而是在私下里對特定對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
股權投資基金是一種通過私募形式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簡稱 PE)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流程:
項目選擇和可行性核查---法律調查---投資方案設計---退出策略---監管。
一、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冊條件:
1、私募管理型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 3000 萬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不低于 3000 萬元;單個投資者(股 東)的投資數額不低于 100 萬元(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 5 億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于 1 億元;單個投資者(股東)的投(出)資數額不低于 100 萬元(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的營業范圍:
1、私募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可以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參與設立投資型企業與管理型企業。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圍外,還可以核定:非證券業務的投資;代理其他投資企業或個人的投資。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 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3、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 后,投資型企業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三、 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數規定:
雖沒有做出規定,但一般不宜超過 50 人;做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法律,不應超過 50 人;做為私募,無論什么形式,不應超過 200 人。
四、其他規定:
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創投企業應有至少 3 名具備 2 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委托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作為管理顧問機構負責其投資管理業務的。